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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开采时间:2025-07-24 11:25
报价截止:长期有效期
浏览次数:236

剩余: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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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 收 货 地: 北京

采购样品图

 

采购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企业信息学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企业信息

行政区域 江苏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14: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5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现场或线上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 开标室

预算金额 ¥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婷(江城)

项目联系电话 025-58835827-8016

采购单位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企业信息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南京栖霞区神农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205168628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婷(江城)

项目概况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企业信息学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JSZC-320000-NJJC-G2025-007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或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1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NJJC-G2025-0077


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企业信息学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采购包1:12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0万元;采购包3:80.000000万元;采购包4:100.000000万元;采购包5:120.000000万元;采购包6: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各分包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本项目同时进行开标,并按分包一至分包六的正顺序分别进行评标,各分包之间兼投兼中,不区分校区。


采购需求: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企业信息栖霞校区(地址:栖霞区神农路1号)约有教职员工和学生7400人,江宁校区(地址:江宁区润湖大道401号)约有教职员工和学生1900人,拟为两校区食堂所需主副食品组织集中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中标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因质量、服务等方面发生重大违约情况,或甲方累计两次对其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80%,将取消该乙方的配送资格解除配送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适用所有分包):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商投标,另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投标人提供承诺:近五年内没有过违反《食品安全卫生法》的行为或因产品质量受到过有关部门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但需包含此项承诺所有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现场或线上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2)线上获取: ①投标人获取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http://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注:如因投标人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由投标人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3)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58835827-0。


(4)文本制作费: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信息如下:


①支付宝二维码详见平台附件;


②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账号:72100122000043956


开户行:宁波银行南京中山北路营业部。


4、各分包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鲜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投标人投标多个分包,需分别制作、装订各分包投标文件,若投多个分包但投标文件仅制作一份的,视为其只参与所投分包中排序最前的分包。纸质投标文件须标注连续页码,使用A4纸左侧装订,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复印,使用不可拆卸装订(胶装)。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5)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等。


(6)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执行等。


6、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企业信息


单位地址:江苏南京栖霞区神农路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68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高婷


联系电话:025-58835827-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婷


电话:025-58835827-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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